乐居新媒体 沈阳讯 4月13日,按照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8号)的要求及市自然资源局工作安排,决定自4月14日起,恢复部分不动产登记大厅线下业务办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恢复线下业务的登记大厅
1、市本级登记大厅地址:沈河区大西路187号金厦广场办理业务:存量房转移与抵押登记,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动产档案查询出证,预告登记,司法协助业务。
2、政务分中心大厅地址: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A区17-20号、B区12号窗口办理业务:涉企各类不动产登记。
二、温馨提示市民进入上述登记大厅办理业务,实行微信预约排号制度。
1、请您通过“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微信预约排号,按照预约的办理地点、登记类型、预约的日期和时段至大厅办理。
2、疫情防控期间,仅允许预约排号成功的当事人本人进入大厅,中介机构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大厅。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进入登记大厅需全程严格落实亮码测温、佩戴口罩、登记信息等措施,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大厅。请您即办即走,减少在大厅逗留的时间。
3、微信预约方法:关注“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公共服务”--“线上排号取号”,选择办理地点、登记类型、预约时间并填写相关预约信息。
4、其他各区登记大厅按照各区疫情防控要求和区营商局要求逐步恢复线下业务办理。
5、各级登记大厅暂停双休日“不打烊”工作,恢复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特此通告。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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