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沈阳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沈教发〔2021〕8号)等文件,各区、县(市)教育局制定了本地区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并已经本区、县(市)政府批准,其中沈北新区方案如下:
2021年沈北新区学位分配表(小学)
备注:
1.学位紧张的行政区域,对未交付使用的楼盘不明确学区,对无本地户口且房产未实际居住的不安排学位;每套普通住宅自首次入学登记起,每6年只对应1个小学学位、每3年只对应一个初中学位;每套具备居住属性的商业房产自首次入学登记起,每9年同一个家庭只对应1个小学学位和1个初中学位(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2.学位紧张的学校,首先安排房户合一的适龄儿童,其次按照房产入住时间顺序安排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剩余适龄儿童区域内统筹安排。自2022年起,要求房产证、户口簿两证合一,房主、户主均为适龄学生父母,学生与父母同户;父母无房,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为入学依据时,需要学生、父母与房主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无房证明;不满足上述条件时,如有空余学位,在不完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派位产生,未派位上的学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3.无房无户的外省市务工人员子女和有户无房的适龄儿童,按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统筹安排。
4.2021年学区划分方案公布以后报名的适龄儿童,按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统筹安排。
5.本学区划分方案仅适用于2021年新生入学。依据新建学校陆续投入使用和学校周边人口变化情况,2022年的学区将结合实际情况相应调整。
2021年沈北新区学位分配表(初中)
备注:
1.学位紧张的行政区域,对未交付使用的楼盘不明确学区,对无本地户口且房产未实际居住的不安排学位;每套普通住宅自首次入学登记起,每6年只对应1个小学学位、每3年只对应一个初中学位;每套具备居住属性的商业房产自首次入学登记起,每9年同一个家庭只对应1个小学学位和1个初中学位(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2.学位紧张的学校,首先安排房户合一的适龄儿童,其次按照房产入住时间顺序安排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剩余适龄儿童区域内统筹安排。自2022年起,要求房产证、户口簿两证合一,房主、户主均为适龄学生父母,学生与父母同户;父母无房,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为入学依据时,需要学生、父母与房主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无房证明;不满足上述条件时,如有空余学位,在不完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派位产生,未派位上的学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3.无房无户的外省市务工人员子女和有户无房的适龄儿童,按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统筹安排。
4.2021年学区划分方案公布以后报名的适龄儿童,按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统筹安排。
5.本学区划分方案仅适用于2021年新生入学。依据新建学校陆续投入使用和学校周边人口变化情况,2022年的学区将结合实际情况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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