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面积55434.75平方米,二期总建筑面积49960.00平方米,本期审批二期-1建筑面积30840.00平方米。建设单位现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划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4年7月24日--2024年8月1日(7个工作日)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
审批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024-25375039;
建设单位:沈阳鸿隆置业有限公司,13478168738;
设计单位:中佰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18040264025;
②信函请邮寄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5号)一楼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
③电子邮箱:zrzyjkfjspk-txq@shenyang.gov.cn
3、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7月23日
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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