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近日,乐居买房获悉,沈阳兆隆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被沈阳市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三万元罚款。
违法事实:2021年7月29日市城乡建设局消防设计审查处进行现场勘验时,发现该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机关: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沈阳兆隆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19日,注册资本23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房屋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由北海京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牡丹江世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持股,持股比列均为50%,该公司最终受益人为章华和贾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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