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沈北新区房产局发布通知。明确指出,自8月26日起,检查各售楼处销售价格是否存在低于备案价的情况进行销售,有没有私自降价销售行为,对已经降价销售的房源要说明情况。
原文如下:
各房地产售楼处:
近期,受市场环境影响,我区房地产价格出现了较大波动,严重干扰了我区房地产市场销售和营商环境。按照区委、区政府指示要求,自8月26日起区房产局将对我区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进行检查,现明确检查事项如下:
一、检查各售楼处目前在售房源的备案价格是否与市局备案价格一致。
二、检查各售楼处销售价格是否存在低于备案价的情况进行销售,有没有私自降价销售行为,对已经降价销售的房源要说明情况。
三、检查各售楼处已经销售房源的备案情况,对已经销售的房源不能备案的要说明情况。
四、请各售楼处准备好相应材料,如:在售房源备案价格明细表、已售房源备案合同等,以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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