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沈阳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沈教发〔2021〕8号)等文件,各区、县(市)教育局制定了本地区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并已经本区、县(市)政府批准,其中大东区方案如下:
2021年大东区大学区划分(小学)
2021年大东区大学区划分表(初中)
2021年大东区学位分配表(小学)
备注:
1.现状学区入学政策:
(1)房证、户口簿统一(下称“房户统一”)、实际居住。房主、户主均为适龄儿童父母,三人同一户口簿。父母无房的需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无房证明,方可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为入学依据,且适龄儿童、父母与老人同户并实际居住。
(2)2021年入学房证、户口需满三年以上,8月31日前办理结束。
(3)学区内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保证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4)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随迁子女,按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统一安排到指定接收学校就读。
(5)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的学校,首先安排监护人房户统一的学生入学,其次安排房户不统一中有房无户的学生入学,再次安排房户不统一中有户无房的学生入学。
2.新建小区入学政策:
(1)核查房产手续时,以购房备案合同为主要凭证,产权人需为适龄儿童父母。
(2)学区内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保证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3.新划学区入学政策:
(1)辽沈街第二小学(含工农校区)、尚品学校小学部新划入的学区,学区划分方案发布之日(2021年7月30日)以前购房落户的,需满足房户统一、实际居住,不受购房落户年限限制;学区划分方案发布之日后购房落户的,需满足房户统一、实际居住、三年以上政策要求;仅接收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不接收其他年级学生转入。
(2)房户统一、实际居住。房主、户主均为适龄儿童父母,三人同一户口簿。
(3)学区内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保证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4)2021年起入学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小学毕业升入尚品学校中学部时,重新核验入学条件,需满足房户统一、实际居住、三年以上政策。
(5)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随迁子女,按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统一安排到指定接收学校就读。
4.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2021年大东区学位分配表(初中)
备注:
1.现状学区入学政策:
(1)房证、户口簿统一(下称“房户统一”)、实际居住。房主、户主均为适龄学生父母,三人同一户口簿。父母无房的需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无房证明,方可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为入学依据,且适龄学生、父母与老人同户并实际居住。
(2)2021年入学房证、户口需满三年以上,8月31日前办理结束。
(3)学区内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保证安排一名适龄学生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4)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学生、随迁子女,按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统一安排到指定接收学校就读。
(5)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的学校,首先安排监护人房户统一的学生入学,其次安排房户不统一中有房无户的学生入学,再次安排房户不统一中有户无房的学生入学。
2.新建小区入学政策:
(1)核查房产手续时,以购房备案合同为主要凭证,产权人需为适龄学生父母。
(2)学区内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保证安排一名适龄学生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3.新划学区入学政策:
(1)尚品学校中学部新划入的学区,学区划分方案发布之日(2021年7月30日)以前购房落户的,需满足房户统一、实际居住,不受购房落户年限限制;学区划分方案发布之日后购房落户的,需满足房户统一、实际居住、三年以上政策要求;仅接收初中一年级学生入学,不接收其他年级学生转入。
(2)房户统一、实际居住。房主、户主均为适龄儿童父母,三人同一户口簿。
(3)学区内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保证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4)2021年起入学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小学毕业升入尚品中学部时重新核验入学条件,需满足房户统一、实际居住、三年以上政策。
(5)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学生、随迁子女,按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统一安排到指定接收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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