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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日之内新政三连发!三类家庭限购区域内可多买1套新房
来源:乐居买房2022-04-30 16:57:52

  乐居买房讯 4月30日,沈阳房产局连续发布三则利好政策通知:《关于支持多孩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通知》《关于提升老年人居住品质的通知》《关于实施“卖旧买新”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着力于提升居住品质,对三类居民家庭适当放松新建商品住房的限购政策,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在沈阳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可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关于支持多孩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通知——为满足多孩家庭住房需求,提升居住品质,促进人口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对生育二孩、三孩未满18周岁的居民家庭在沈阳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可在我市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对生育二孩、三孩未满18周岁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

  关于提升老年人居住品质的通知——为促进养老事业发展,保障老年人权益,推进房屋适老化改造,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经研究,对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在沈阳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可在我市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关于实施“卖旧买新”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为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提升居住品质,方便群众购房,经研究,对于通过“卖旧买新”购房的居民家庭,在沈阳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在旧房出让过程中,可在我市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沈阳一日之内新政三连发

  本周之内,沈阳房地产市场利好政策叠加释放,4月26日,沈阳市房产局、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发布通知,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由5年调整为2年。在公布二手房增值税免征年限“5改2”三天后,4月29日,沈阳市房产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外地人在沈购房服务的通知》非沈阳户籍居民家庭在沈阳限购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执行沈阳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不再提供自购房申请之日起2年内在沈阳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眼下,房产政策工具箱已打开,对于沈阳房地产的市场流动、以及新房和二手房交易势必将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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