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将通过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经办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激励约束机制、责任分担机制等七个方面的统一来实现。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执行同等失业保险政策。省级统筹前,各市在国家和省政策框架内,具有一定的裁量权。省级统筹后,全省执行统一的失业保险政策,让省内参保单位和个人都能够平等、均衡地享受政策。
二是经办服务进一步提质增效。省级统筹实施后,全省在经办流程和服务上实现“统一化”和“标准化”,全省任何地方都能享受到同等质量的服务。依托全省统一的业务经办系统,省内失业保险业务可“异地办”“就近办”“掌上办”。实现了失业保险与养老保险公共业务的协同办理和与税务部门的数据联通,有效减轻参保单位办事负担。
三是基金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纳入省级社保基金专户集中管理、使用,有效均衡地区间保障能力差异,确保各项待遇和补贴按时足额发放,有效降低基金管理使用成本,加强基金监管,防范基金运行风险和廉政风险。
四是省市分担责任明晰。建立省市责任分担机制,明确省市基金缺口分担原则和办法,压实各地方责任,确保全省失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五是考核激励机制健全。建立人社、财政、税务、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进行的失业保险省级统筹运行考核制度,以考核促落实,以考核促发展,推动失业保险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考核结果与责任分担挂钩,对完成情况好的市予以奖励,对完成情况较差的地方采取惩戒措施。
“在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的过程中,省医保局配合省人社厅,研究制定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保关系接续等政策。”省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失业人员在待遇领取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个人不缴费,医保待遇不设等待期。下一步,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将积极配合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做好失业领金人员医保接续等工作,确保失业领金人员及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切实减轻失业领金人员就医负担。
楼盘点评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