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简化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事项”新闻发布会召开。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露萍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自2021年7月5日起,沈阳职工购买商品房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再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只需持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于2021年7月5日前现金购房的职工,按两种情况提取:
在2021年7月5日前未下发不动产权证书的职工,持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等要件,自2021年7月5日起两年内提取。
在2021年7月5日前已下发不动产权证书的职工,按原政策执行,即持不动产权证书等要件,自不动产权证书签发之日起两年内提取。
为更好支持职工购房,职工购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也提高啦!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的职工可提取已偿还的全部贷款本息。还有9项提取公积金服务也更方便。
√现金购房提取
√ 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
√ 偿还商业贷款提取
√ 偿还组合贷款提取
√ 租房提取
√ 退休销户提取
√ 集中封存销户提取
√ 单位注销封存账户提取
√ 丧失劳动能力销户提取
“零材料”提取公积金
职工提取不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要件,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和沈阳公积金APP,足不出户即可办理业务。而且业务自动审核完成后,提取资金即可同步到账。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后与不动产、民政、残联、人社、公安等部门协调,并与建行、工行、农行、盛京银行等十家商业银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主动对职工的购房、婚姻、伤残、退休、身份户籍、银行借贷及还款信息进行查询核验。
职工线上提取,取消柜面人工审核环节,中心业务系统将根据职工提供的提取事项,实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网核查,根据预设好的业务规则和参数,自动核验出职工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自动计算出职工可提取的最大额度,业务自动审核完成后提取资金即可同步到账。
优化提取服务共精简了8项提取业务的26个提取要件
咱们以偿还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为例,一起看看有多方便——
优化提取前,职工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不动产权证书、契证、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银行还款凭证、全额购房发票、银行储蓄卡8项要件办理提取。
优化提取后,职工仅需提供身份证,申报不动产权登记编号即可办理提取。
下一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加大“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推进力度,不断提升共享数据部门数量,提高共享数据质量,优化共享数据使用方式,增加共享数据应用场景,轻量化职工前端申报信息,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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